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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交通职业大学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发布人:金文 发布时间:2025-08-20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网站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充实,充分发挥学校网站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有力展示和提升学校社会形象,保障学校网站安全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的信息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网站应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线路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 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 学校网站的管理、内容的更新、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包括网站信息的审核与发布,对各部门发布与更新信息的督促检查工作,对网站提出修改意见和需求提交等。学校网络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工作:包括网站的建设;网站页面的设计、制作;网站的安全防范和系统升级,确保网站稳定运行。

第五条 网站的建设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及时更新的原则,由学校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网站更新。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指定一名网站信息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收集、整理、撰稿和信息发布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要对发布的信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备份后永久保存。

第七条 各部门要按网站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利用网站做好对外宣传。

第三章 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

第八条 网站信息应定期维护,及时更新,特别是动态性的信息,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要及时采集、传递、更新、发布,保证网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使网上信息丰富、真实、及时、有效。

第九条 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和审核制度,各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编辑本部门的相关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或信息。信息内容可以采用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形式。

第十条 信息发布原则上采用各部门进行内部网上编辑、审核和发布。信息发布程序如下:

(一)信息采集

各部门信息采集要即时信息、即时发布。滞后的信息不得超过48小时。提高时效性、可读性和效率,共同维护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信息审核与发布

1.需要在网上发布信息,由各部门自行撰稿,填报《贵州交通职业大学互联网系统信息发布审查表》后,网站信息管理员方可发布。

2.网络中心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做好备份永久保存,以备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检查时,予以提供。

第十一条 网站互动栏目中的建议、投诉等,需要回复、处理的,应由工作责任部门及时回复、处理。学校网站首页设立的“书记院长信箱”,由学校相关部门对来信内容进行审核,根据来信反映情况及时转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 信息管理和保密

第十二条 网站发布、转载等有关信息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网站内容以工作信息为主。网站信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发布前要填写《上网信息保密审查表》。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第十四条 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对网站系统的上网信息的实时监控,定期备份网站内容。网站信息管理员每日监管上网信息,发现重大问题立即停止发布并做好备份,并向本部门主管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口令管理制度。网络信息管理员要对后台登录的口令实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所有口令的位数要满足网络技术安全规定。严禁在办公室以外任何场所使用口令登录网站管理系统,严禁将个人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重视网站的建设,要鼓励积极发掘、撰写、搜集信息上网,同时及时做好信息上网的审核工作,保证栏目的信息丰富、及时。

第十七条 学校成立网站信息考核小组进行考评工作,对重视网站信息工作、积极、主动、准确、及时提供信息、充分利用网站对外宣传的部门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表彰。对网站工作不够重视,有关人员未尽责任,栏目内容长期不更新,发布的信息出现严重政治敏感等的将进行问责。

贵州交通职业大学互联网系统信息发布审查表

信息发布部门: 审查日期: 20 年 月 日

序号

信息名称

信息来源

发布形式

公开属性

拟发布日期

保密工作机构审查意见

(党政办公室)

意识形态工作机构审查意见

(党委宣传部)

1


□本单位、部门制发

□转载(注明转载来源):

□网站 □微信公众号

□微博 □官方抖音

其他(填写系统名称):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该信息不包含国家秘密和我单位工作秘密信息,无涉及商业秘密,无个人敏感信息,同意发布

□不同意发布

驳回原因:

□该信息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同意发布

□不同意发布

驳回原因:

签字栏

承办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一审责任人(签字):

二审责任人(签字):

三审责任人(签字):

注:

1.本表由各责任部门填写,党政办公室(保密办)、党委宣传部、提报单位各存一份;

2.发布信息前应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认真填写本表,涉及国家秘密、内部工作资料、个人敏感信息等一律禁止发布

3.承办人、审查人请在相应的“□”打“√”,不同意发布请在审查意见栏备注驳回原因,如涉及敏感信息,要立即通知有关涉事人员整改,并作批评教育;

4.本表内容须手动填写,行数根据需要可自行增减。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云站路25号
邮 编:551400
电 话:0851-88133666

招就中心(学生档案)联系电话:8813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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