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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交通职业大学关于规范校内非机动车停放的通知

发布人:保卫处 作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5-06-25 浏览次数:


 

教职工生:

   根据《贵州交通职业大学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办法》和《贵州交通职业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非机动车管理规范车辆停放,保卫处将于 2025年7月1日起,对校内非机动车实行登记备案,统一标识牌(车牌),纳入校园交通管理平台进行实名制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与要求

(一)登记上牌:对所有在校内使用、停放的自行车、电动车进行登记备案并核发校内通行标识牌(车牌)。

(二)凭通行:2025年9月1日起,未悬挂有效校内通行标识牌(车牌)的自行车、电动车将禁止在校园骑行。

二、停车区域

)沁园自行车停车区:原项目部驻地(篮球场后方区域)。

)润园自行车停车区:学生素质发展中心右侧(润园餐厅楼顶停车区)。

)公租房电动车停车区:公租房3栋、6栋一楼专用停车棚。

三、规范停放要求

(一)定点停放: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内,严禁随意停放。

(二)有序摆放:停放时应整齐有序,车头朝向一致。

(三)自行锁车:为保障个人财产安全,停车人务必自行锁好车辆。

(四)保持整洁:禁止在停车区域内堆放杂物或长时间占用多个车位。

四、工作安排与违规处置

(一)登记上牌时限:

1.2022级学生不作上牌登记,原则上2025年9月1日前自行驶离学校,未驶离的视为无主车辆处置;

2.2023级学生不作上牌登记,原则上2025年7月10日前自驶离学校,特殊原因不能驶离的到保卫处1003办公室登记,未登记的视为无主车辆处置;

3.2024级学生请与2025年7月1日前将自行车停放在沁、润园区自行车停放架内并要求自行进行上锁,并到保卫处1003办公室进行登记,于9月1日前到保卫处领取车辆号牌。

4.教职工、校内服务单位电动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等请于 2025年9月1日前到保卫处1003办公室完成所属车辆的登记和上牌。

(二)清理整治:2025年7月1日起,保卫处将对未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区域的车辆进行集中清理,移送至暂存地点停放。2025年9月2日起对于未按通知要求处理或未完成登记上牌的车辆,将视为无主车辆进行统一清理处置。

(三)日常管理:保卫处将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对于违规停放行为,将依据校园管理规定采取锁车或移至指定区域停放。

五、执行与监督

请校属各系、部门及服务外包单位务必将此通知传达至本部门人员,系部要加强宣传引导,传达至每名学生,督促落实。发现违规停放行为,及时向保卫处进行反馈,监督电话:0851-82516110。

 

 

                              平安校园建设办公室(保卫处代章)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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