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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50417001 | ||
标 题 | 投诉 | ||
姓 名 | 林** | ||
手 机 | 158****2452 | ||
邮 箱 | 1********2@qq.com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4月17日 |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是交大的一名大一学子,我的单车停在宿舍楼下的单车停放区第二天却被拉走放在另一边的单车停放区,楼下被贴上自行车不让停放的标语,这令人匪夷所思,自行车不让停,却可以停摩托车停?不让停,那自行车停放区的线是摆设吗?我想请问,这个规矩是谁定的,请问他是否合理呢?我的单车是新的,漆刮坏了,贴纸也刮坏了,我要求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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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同学,你好。来信收悉,根据你反馈的问题,按照《贵州交通职业大学交通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学校在润园区、沁园区划定自行车停放区域,对区域外违规停放的自行车由物业公司负责清运到就近停放点放置,学校宿舍楼未设置自行车停放点。感谢你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关心,美好校园环境,需要我们共同维护,我们将加大对摩托车、自行车的治理。如有疑问可联系保卫处,联系电话:0851-82516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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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院长 | ||
处理时间 | 2025年04月21日 |